开车撞了别人的车,修车费保险会赔,那维修期间对方的租车费,保险会赔吗?答案可能出乎你的意料。
近日,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判决由被告驾驶员个人承担交通事故造成的租车费、鉴定费等间接损失。
事故经过
2023年8月,徐某驾驶小型汽车沿道路行驶,途中因操作失误,撞上停在车位上的一辆小型汽车,车头与路边绿化树木相碰,事故造成两车局部受损,路牙和绿化受损。
交警部门认定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后,双方就事故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对方车主江某将徐某及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如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车辆的实际损失参考公估报告的鉴定结论,在其他损失的认定上,承办法官查明本案仅涉及财产损失,对原告主张的误工费不予支持。
关于原告主张的租车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中就包含“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这一情况。而施救费、鉴定费、拆解费均以相关票据为准。
为什么保险不赔租车费?
针对二位被告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故由被告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车辆损失及施救费。
根据相关商业保险合同条文约定,替代交通工具的租车费、鉴定费及鉴定时的拆解费均属于间接损失,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故法院判决由实际侵权人徐某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
驾车出行,安全第一。请广大车主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持专注,时刻注意路况,防范事故发生。如不慎发生碰撞,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许多车主认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实则不然。根据相关判决和保险条款,若事故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责任方需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特别是诸如租车费、鉴定费等“间接损失”,通常需由责任人自行承担,保险并不覆盖。
来源 :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孙榕
编辑:梁艳珍
邮箱:fnweb@126.com
网站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Copyright © 见闻文章网 琼ICP备2023007320号-23